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城管动态 | 本地动态

我市将全面拆除建成区违法建筑

时间: 2019-01-15 16:31 来源:
【字体: 打印

111日,我市召开违法建筑拆除工作会议,部署推进违法建筑拆除工作。

会议按照建设部《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要求,到2020年末,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任务,并形成长效管控机制。我市在过去三年里已拆除违法建筑500多万平方米,剩有232万平方米违法建筑未拆除,今年,我市计划拆除违建209万平方米以上,将重点拆除以下六类违法建筑:一、城市主次干道、主要出入口的违法建筑;二、占用城市广场、绿地、交通设施等公共用地的违法建筑;三、压占防火通道、供电走廊、地下管线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四、居住区内严重影响居住环境的违法建筑;五、各类市场、商场以及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违法建筑;六、群众反映强烈,重复投诉举报的违法建筑。

为保障拆违任务顺利完成,我市将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健全治理工作机制,构建全覆盖、网格化的违法建设防控治理体系。一、遏制新增。落实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违建发现报告制度,增强一线巡查力量,增加日常巡查频次;运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等技术手段,快速发现新增违法建筑;畅通电话、手机APP、微信等投诉举报渠道,方便群众举报反馈。二、消除存量。压实相关部门和单位处置责任,建立信息共享、联动查处的工作机制;制定分类处置办法,依法履行行政强制程序,杜绝选择性执法;强化社会信用管理,将不配合拆违工作的行为当事人列入失信黑名单,倒逼形成不敢建违、不愿建违的社会氛围、严格考核。将违法建设治理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定期排名通报;违建治理效果与领导干部奖惩相挂钩,对工作积极、治理成效突出的予以表扬,对进展缓慢、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约谈或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暗中参与、纵容、支持违法建设行为的国家公职人员进行立案调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