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 2021-04-13 09: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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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

  按照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使人民群众法治观念不断增强,做好服务创新发展、服务社会治理、服务改善民生等工作重点,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做以下汇报: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

  为规范执法工作,我们从基础工作做起,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为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我局重新制定下发了《长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截至目前已制定《长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长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试行规定》《长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执法文书制作规范》《长春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等规章制度,使行政执法工作有章可循。

  (二)优化政务服务,加强信用体系和营商环境建设。

  1、履职践诺,增强服务意识。制定完善了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截至目前,许可项目无超期办件,办结率、网上咨询件回复率、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审批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的许可,均采取优化审批服务,实行告知承诺证照分离操作,先发证后现场勘查,并配套制作了告知书、承诺书、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办理时限由法定的15个、20个工作日压缩到3个、1个工作日。

  2、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一门式、一张网政务服务。许可事项全部纳入市政务服务平台审批系统。所有许可项目均达到一网通办”“一窗受理”“最多跑一次要求,并严格遵守7日许可公示制度。我局作为全市政务服务全网办试点单位,率先对城管系统许可项目统一了要件,压缩70%的审批时限,优化了办事流程,为全市各委办局做了表率,提升了服务效率。

  3、完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梳理,实施信息公开管理。在全面梳理、审核确认的基础上,将实施主体、法律依据、职责权限、责任事项、管理流程与依据等事项以权责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开。同时,开展信用+承诺制监管。对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制定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4张清单,即:诚信典型范围清单严重失信行为及主体范围清单守信激励政策措施清单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签订企业信用承诺书71份,并在信用长春网站公示。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构改革后,我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重大问题。一是梳理对照职权,完善两库一单一细则。即:执法人员名录库、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抽查事项清单、实施细则。二是制定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抽查方案。

  (三)立法工作取得成效。

  按照立法计划,2020年我局出台了《长春市城市管理条例》《长春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长春市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等三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这几部法规规章出台后,我们利用培训会、做客直播间、发放宣传品等多种形式和载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普及率和知晓率。同时,结合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我们引入第三方,积极推进《长春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长春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的制定,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202151日起实施。这些法规规章的出台,让城市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四)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成立行政执法领导小组。成立案件审理委员会,重大案件全部经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按照法律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将执法事项分别委托给火车站地区管理局、长春市市容环卫信息管理中心(长春城市管理督查大队)。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不定期召开专门工作会议,研究行政执法工作,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一项常态工作,以理论中心组学习为载体,每季度带头学习《宪法》《民法典》《城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邀请专家就规范执法进行专题培训,取得非常好的效果。我们还组织了法律知识考试,检验学习成果。

  2、规范法律文书,做好案卷评查。扎实做好行政执法典型差案评查和被纠错案件整治工作,以住建系统法律文书为蓝本,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规范执法文书。按照《长春市城市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对行政执法案卷检查的通知》要求,主要对案卷的执法程序、适用法律、自由裁量和执法文书规范方面进行检查。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规范,组织召开系统行政应诉工作座谈会,就近年来城管系统行政应诉暨行政败诉工作进行了客观分析。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主管副局长代表局党组亲自出庭应诉。市局近年没有行政败诉和行政复议案件,也不存在被纠错案件。

  3、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为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我们严格执行《长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长春市市容环卫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按照《关于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工作方案》要求,正在推进清单分解工作,确保按时公示备案。

  4、加强文明执法。我们做到所有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前,必须进行法制培训。同时,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政治思想教育,邀请专家、学者、先进代表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方位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工作中,我们注意加强队容风纪管理,用制度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着装和行政执法车辆使用,努力塑造队伍形象。做到在执法活动中,保持良好的仪容举止、行为规范,坚持文明执法、礼貌待人,主动向当事人表明身份、出示证件并记录在案。

  5、执行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主要负责人担任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了《长春市城市管理系统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将三项制度工作严格规范实施。二是加强考核管理,将三项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长春市城市管理考评评分标准》日常考评项目,全面监督落实。三是严格进行法制审核,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四是完善执法装备,加大执法保障力度,共配备执法记录仪82个,行车记录仪7台。

  6、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制度,完善规范文件的制定程序,进一步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定期清理等,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合法、可行。今年,我局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5G通信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采纳了政府出具的合法性审查意见。

  7、常态化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吉林创一律师事务所黄志红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负责代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案件法律咨询工作,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服务。落实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我局两位公职律师的作用,为依法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提供法律服务等。

  8、积极落实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主动对接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共同签署《关于共建府院联动机制实施意见》,召开府院联动工作会议,就城市管理依法行政、垃圾分类、拆违透绿等一系列执法工作进行交流探讨,达成联动共识。我们还大力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主动与市检察院签署《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建立推动公益诉讼的联席会议制度、案情通报制度、信息共享制度、证据调取制度、大数据平台建设等共享机制。

  9、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特别是在对《宪法》《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上下功夫,利用LED广告媒体、局域网、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手机APP等有效载体开展等宣传活动,依托执法巡查结合普法宣传,做好上门宣传等。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广泛宣传与疫情相关的法律法规,下发宣传画册500份。我们还注意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动协作,局领导亲自带队,利用城市管理热线专门宣讲《长春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新出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通过各类宣传措施,全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建设氛围,开展好法律宣传工作,以法治思维和法制手段,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社会公众遵法守法意识。

  二、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在法治建设工作中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国家、省市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干部学法普法自觉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作为一线行政执法机关,近年来国家对部分法律法规进行了修订,修订的范围比较大,如: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与工作实际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干部学法普法尤为重要;二是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规范性不强,服从意识强于程序意识。随着城市建设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新情况、新问题表现得非常突出,对城市管理的标准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就对参与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挑战,如何更好地规范执法是今后的研究课题;三是互联网+政务服务高速发展,工作适应性需进一步增强。近年互联网+”在国家的引领下规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发展比较快,在业务工作人员中开展培训不足等问题。

  三、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我局主要领导同志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全面扎实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工作,亲自担任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组长,领导小组还将班子成员作为领导小组副组长,进一步推进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到实处;二是履职到位。能够将“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通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的形式,列入年底述职报告内容。明确了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的各项制度,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结合实际,有效实施。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集中研究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稳步开展。作为局公职律师,积极履行义务,为局内法制建设的开展贡献力量。三是加强学习宣传。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党组会、班子会前,亲自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及与我局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在《长春市城市管理条例》实施前夕,亲自带队做客直播间,对条例进行讲解宣传。亲自参与《长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并到街道进行宣讲宣传,取得非常好的效果。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突出加强《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和行业法律体系的学习和宣传,重点抓好和培育机关干部的学法意识、用法习惯、守法自觉,积极为基层学习法律提供指导和帮助,重点解决在依法行政、执法能力、知识学习等方面问题,加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

  二是加强依法执法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积极抓好依法行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文书,加强案卷管理。继续推进“三段式”执法模式,抓好“三项制度”落实工作。通过检查、督办,规范行政行为;推进依法执法、科学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三是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工作。利用网站、LED广告媒体、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工地围挡等宣传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把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市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来抓,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学法、人人讲法、人人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是稳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在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上下功夫,积极开展信用承诺制,更好的服务于企业,创造长春良好的营商环境。

  

  长春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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