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噪声方面
-
大气方面
空气异味;工业企业废气;文化娱乐场所异味;畜禽养殖异味;棚户区燃散煤;汽车尾气;室内外喷(刷)漆;焚烧沥青、塑料、垃圾、落叶;垃圾填埋场(焚烧厂)异味;垃圾点异味;下水井返味;餐饮服务业油烟;露天烧烤;其他大气污染等。
-
水方面
黑臭水体;建筑工地、排涝站、住宅小区污水直排;工业企业生产排水;文化娱乐场所排水;畜禽养殖排水;餐饮服务业排水;下水井返水;河道排污口;污水处理厂水污染;地下水污染;自来水水质污染;水源地污染;其他水污染等。
-
扬尘方面
工地扬尘;工业企业扬尘;道路扬尘;运输扬尘;其他扬尘污染等。
-
固体废物方面
工业企业固体废物;餐厨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机油、废乳化液、过期药品等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污水处理厂污泥;畜禽养殖粪污;其他固废污染等。
-
辐射方面
包括电磁辐射、放射性污染等。
-
生态方面
农业、林地用地侵占、污染;毁林毁草毁湿、水土流失;公共绿地内裸露地面;非煤矿山开采及修复;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污染;河湖管理范围内“四乱”及非法采砂;自然保护区污染;其他生态污染等。
-
土壤方面
水、扬尘、垃圾方面污染造成的土壤污染;以及黑土地破坏等生态损害行为。
-
重金属方面
由汞、铬、镉、砷、铅等重金属或其化合物造成的环境污染。
-
其他方面
咨询、建议;审批手续;工作人员作风等非环境污染问题。
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4月30日
-
为方便您反映问题,我们提供以下渠道:
1、长春市生态环境领域信访举报电话:0431-85378606
2、电子邮箱:sthj2026@163.com
本轮举报电话开放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17:00。(温馨提示:请尽量描述清楚问题发生的具体地点、情况和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核查和反馈,您的个人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对大家反映的问题和建议,我们将进行统一汇总、分析,并转交或协调相关责任单位调查处理。对于普遍性的突出问题,我们将重点推动解决。处理进展和结果,我们将通过适当方式向市民反馈。
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19日
来源:长春生态环境
初审:李佩瑾
复审:朱峰
终审:亓晓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