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2026年一季度餐厨废弃物处置量公示
长春市餐厨垃圾处理中心依据《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84-2012)》、《长春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70号)和《吉林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评价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全市餐厨废弃物处置量进行公示。现将2026年一季度的餐厨垃圾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2026年一季度处置量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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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 |
餐厨垃圾处置量(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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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
437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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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 |
303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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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
555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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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2971.32 |
2026年4月1日
统计人:成忠富
初审人:张东来
复审人:卢志超
终审人:钱 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