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管理局2019年度议案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时间: 2019-07-24 11:18 来源: 长春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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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建议办理总体情况

今年我局承办的市人大代表建议15,市政协委员提案8,均在规定时间办结,达到了预期工作目标。

(一)强化政治意识,坚持承办工作高标准。

 强化政治意识,是做好承办工作的基础。我局担负着全市城市管理综合协调工作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指导工作,涉及到长春市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诸多方面。作为城市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我们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同时,我们由衷感到,承办工作,既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部门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实现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有效途径。为此,我们始终坚持承办工作高标准,落实建议和提案不走样,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体现好,把各界的呼声落实好,真正把每个承办件办成精品。

  (二)强化组织意识,明晰承办工作流程。

 多年来,我局一直把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由主要领导挂帅,逐件审阅,亲定承办工作标准、承办工作目标和承办工作时限,实际办理工作由分管副局长亲自督办,把办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处室(单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是根据建议和提案的具体内容,研究制订办理方案;二是做到落实承办处室、落实承办人员和落实承办时限;三是由承办人员对建议提案的内容进行研究分析,提出办理意见后交由承办处室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副局长审核;四是由投诉受理处组织协调并跟踪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办公室对答复意见进行复核,从文字上进行把关;五是答复意见由分管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副局长审核,最后交由局长审定和签发。每个建议和提案办理都要过这“五关”才能发出去,确保办理工作优质高效。

(三)强化调研意识,提高承办工作水平。

 调查研究是提高办理质量的重要环节。我们要求承办处室(单位)对每一件建议和提案都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调研,并密切与代表和委员沟通情况,努力取得建议和提案办理的实效。

今年涉及生活垃圾分类内容的5件,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是今年代表和委员关注的重点。针对这些建议和提案,我们通过网络、电话、邮件等多种形式向其他兄弟城市咨询,了解先进做法和好的经验;走访基层进行查找自身不足,并结合我市环卫工作实际情况,提出答复意见;积极与代表和委员沟通,所有代表和委员对回复均表示非常满意。

2016年开始,我市逐步探索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模式,在居民小区和公共机构相继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行“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的“四分法”; 20183月出台了《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并下发《长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目前,我市初步建立了居民小区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理的可复制模式,《长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也在加快推进中。

二、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通过建议和提案的办理,我们感到存在的较为突出问题有两个方面:

一是宣传力度还不够,居民、企事业单位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认知度还不高,还未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存在选址难。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小型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转运站都存在选址难的问题,直接影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快速推进。

针对问题,我们研究提出了相应的工作措施。

1、将继续加大宣传、指导和教育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全方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工作,使垃圾分类工作深入人心。一是尽快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以市文明办为牵头单位在市里层面开展广谱性宣传,各区文明办在本辖区内全面推开专题宣传工作;二是在全市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志愿者团队,并与垃圾分类试点社区签订志愿服务意向,组织专项培训;三是启动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引导员和督导员的专项培训活动;四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进校园、进家庭活动,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营造浓厚的氛围。

2、通过垃圾分类立法,推进此项工作。下一步,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的选址和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