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32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 2020-12-09 15: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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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32号提案的答复

张欣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拆除垃圾管理力度的建议》(第23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从源头做起,多方联动破解建筑垃圾变废为宝难题。按照市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我局与德惠市政府、市规自局、市供销社等部门紧密配合,加快推进长春国家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项目规划设计、招商引资、建设筹备等工作。5月上旬,我局与德惠市政府、长春市供销社共同组织深圳中国鼎益丰集团、吉林省供销集团、吉林省再生资源集团、长春市报废汽车回收中心有限公司等省内外20余家再生资源和环保龙头企业,到产业园考察座谈,开展招商洽谈活动,部分企业已经初步形成合作意向。

二、关于制定建筑渣土消纳设施和布局的专项规划,鼓励并推进建设综合利用厂,不断提升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等建议。今年31日施行的新版《长春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规定,建筑垃圾消纳和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等建筑垃圾处置场所的设置,应当纳入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市城市管理部分应当会同发展和改革、规划和自然资源、城乡建设、生态环境、财政等部门,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专项规划与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需要,编制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建设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建设计划,组织建设本辖区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厂(场),并结合本辖区自然条件统筹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您的建议与《办法》规定高度一致,我们将通过严格执行《办法》的途径抓好落实。我们还通过建设长春国家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来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目前已明确了项目建设地址和规划思路。项目选址于德惠市米沙子镇,规划面积约13.5平方公里(包含米沙子工业集中区3.5平方公里)。按照“一区二园”的规划思路,在示范区内重点打造“固废处置园区、新兴环保产业园区。

三、关于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我局正在加快编制《长春市再生资源管理办法》,力争年内出台。此《办法》将在再生资源产业发展方面为产业园量身打造,提供法规政策支持。同时,本着用足用好国家相关政策、突出区域行业特色的原则,德惠市政府正在加快研究制定产业园各项优惠政策,争取由省里作为正式文件下发,作为下一步园区招商引资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同时,我局与德惠市、市供销集团就循环经济示范区项目专项债申报工作与兴业银行进行了对接,兴业银行明确表示示范区申请项目专项债符合国家政策支持方向,将全力为示范区项目专项债申报工作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关于推广建筑工地泥浆现场固化制度,把施工工地纳入管理范畴,实行前置性介入,鼓励可利用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等建议。根据《长春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规定,我们要求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设置符合标准的硬质围挡;工地进出口、车型道路路面采用混凝土或者沥青硬化处理;进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现场配备洒水降尘设备并有效使用;运输车辆应当冲洗保洁,未经冲洗的车辆不得驶出工地;对施工现场裸露的泥土以及暂时不能清运的建设工程垃圾采取覆盖、压实、临时绿化等防尘措施,并落实安全防护工作。对违反上述要求的施工工地,我们采取封停直至整改达标的措施,确保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当前,我局正在开发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平衡供需平台,以建筑垃圾处置协会的名义运行管理,供需双方可免费通过平台发布供需信息,从而实现对供需双方的精准服务,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效率,降低建筑垃圾处置成本。

最后,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提出这么专业的建议,这充分表明您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相信在我们共同努力下,长春一定会更加充满生机与活力,长春人民的生活一定会更加幸福美好。

                                       长春市城市管理局

                                        202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