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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城市管理八项新规最新解读来了

时间: 2020-06-01 16:3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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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项措施的出台,可以说是长春市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突破。虽然在占道经营的区域、摆放的形式以及经营时间上都有所放开,但这是有组织的放开、有秩序的放开、有环境放开,不是无序的放开,更不意味着商户可以在所有道路、公共场所随意摆摊设点,不设限制的占道经营。

  各城区、开发区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选择部分街路和区域进行放开,放开的前提是不能影响道路通行,不能影响城市整体环境,更不能影响市民的正常学习生活.

  对于开办夜市或进行大型的店外展位促销的,可向所在区城管执法部门申请,与属地街道办事处共同现场踏查,确定经营的区域、规模、数量和时限,条件允许就可经营,手续一律从简,后期逐步完善;

  对沿街商家在门前摆放商品或临时营造氛围宣传的,可在属地执法人员的指导下直接进行摆放,达到整齐划一,不影响行人通行;

  对商户申请摊位的,可与各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或所在街道联系,了解所在区域开放市场的信息,向主办方申请摊位。

  各城区、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正在积极主动地寻找具备条件的开放场地,对市场规模、摊位数量、相关配套设施进行规划,首批符合条件的夜市和便民市场将于近日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