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我市户外广告牌匾试点城市成果,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市城市管理局拟于2021年在原有10条示范街路、3个示范区域基础上,再打造部分标准街路作为区和街道试点,以线带面、以面带片,引领全市市容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市容管理精细化、长效化为目标,以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科学执法为手段,对户外广告牌匾、门面装饰予以严格规范,对乱堆乱放、乱贴乱挂、乱写乱画、占道经营等行为予以严厉查处,建立长效化管理机制,全力打造一批能够引领全市市容管理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的标准街路。
二、工作任务
各城区、开发区及所属街道自行拟定一、二级街路(区里2条、街道1条),作为今年样板街路,进行规范提升。
三、打造标准
(一)户外广告
按照户外广告减量化原则,严格控制、严格规范、严格审批,对街路两侧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整治,对不符合设置要求的予以拆除,对未达到标准的进行改造提升,实现户外广告规范管理,无违规设置问题。
1、无擎天柱广告、跨街广告、桥体广告、无高空字。
2、居民楼、临街单位楼体等非商业综合体严禁设置墙体广告。
3、提升工地围挡广告标准,按照2020年工地围档设置导则标准执行。
4、严格禁止各类宣传条幅、楼幔。
5、无乱设置、乱摆放户外广告。
6、画面整洁,无破损,无污迹;设施安全牢固,无残缺、无破损。
(二)门面装饰、牌匾
严格监管门面装饰、牌匾设置,每栋建筑应确定统一的牌匾线,对不是在牌匾线内设置的牌匾全部予以拆除,对未达到标准的牌匾进行更新改造,牌匾应加装亮化设施,达到设施安全牢固完好,无残缺、无破损、无断亮,对一些刀匾、耳匾等杂牌全部拆除。
(三)单位橱窗
清理临街单位橱窗,达到干净整洁,无乱张贴宣传品、无橱窗字。
(四)占道行为
全面清理违法占道,达到无堆放物、无占道物、无商贩占道经营、无店外经营、无违法设置。在时间、地点、形式、规模等方面严格控制商业临时庆典宣传。
(五)各类服务亭
严格控制,不得擅自设置岗亭、门亭、报刊亭、调度亭、商亭等各类服务亭。
(六)建筑物立面
修复临街建筑立面,达到立面完整,无破损、无残缺、无退色。
四、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3月20日至3月末)
组织动员,制定方案,确定目标,压实责任,落实任务,调查摸底,统计汇总,宣传动员。
(二)整治规范阶段(4月初至5月末)
集中清理,重点整治,严格规范,死看死守,实现管理范围无死角,管理时间全天候。
(三)长效管理阶段(6月初至8月末)
在集中整治规范的基础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管理责任,全天候做好监管,切实巩固成果,防止出现反弹。
(四)总结验收阶段(9月到10月末)
对各城区、开发区及街道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比,总结工作经验和作法,发挥典型引领、带动辐射的作用,推动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四、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户外广告牌匾街路是巩固我市试点成果重要举措,也是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各城区、开发区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强化措施,强力推进工作全面开展。
(二)要提高管理标准。所有规范街路标准要高,应体现街区特色和文化内涵,体现长春最高、最好的管理水平。各城区、开发区必须树立精品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对高标位,严格管理,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完成好这项工作。
(三)要加强社会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从正面积极进行引导,在全市上下形成强大的社会氛围和舆论氛围,为打造标准街路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长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