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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长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 2021-03-01 16: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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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长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长城管〔20213

各城区、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现将《2021年长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春市城市管理局

  202131

2021年长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要点

   

  按照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相关要求,2021年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将融合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技术,继续建设集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的智慧城管,全面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我市城市管理人性化、科学化、精细化、现代化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着眼平台升级改造,提档升级

  (一)构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按照住建部《关于开展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的通知》和省住建厅《吉林省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长春市作为第一批列入与国家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联网的城市,已于20206月底前实现与国家平台互联互通。今年将以现有系统为基础,全面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纵向上与国家平台、省级平台以及区(县)平台实现对接联通,横向上与城市综合管理领域行业部门实现数据共享,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加快推进二级平台升级改造。各城区、开发区要提高创新意识,积极作为,以现有平台为基础,对标高位,加大投入,利用新兴技术手段,推进平台软、硬件系统整体升级和更新换代;尚未建立平台的区(县),要尽快着手,六月底前完成与市级平台对接,实现视频会议联通、案件流转办理等功能;平台建设滞后的区(县),要制定计划,作出详细建设路线图,确保年内按期建设完工;确立升级改造目标的区(县),要明确时间节点,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升级。

  (三)全面推广三级平台标准化建设。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向纵深发展,利用城市管理专网或政务外网铺设链路,全市街道办事处要在六月底前建成标准化三级平台,建立“专线、专室、专机、专人”工作模式。对标准化三级平台建设情况开展考核评分,对已完成建设的城区、开发区在每月的督查考评中适当加分,对未完成建设的城区、开发区,按考核细则扣分。

  (四)积极探索四级平台建设模式。启动社区四级平台建设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市、区、街、社区四级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强基层处置力量,延伸城市管理触角,城市管理工作由被动管理型向主动服务型转变。着重解决油烟污染、建筑垃圾堆放等百姓关心的城市管理问题,建立起城管、社区、物业、居民四方联动机制,形成“居民物业举证、社区配合、城管出动”的问题查处新模式,发挥城管在社区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五)摸索政务外网与专网并行模式。长春市数字城管信息系统将于七月份整体迁移至华为政务云机房,对平台的网络架构升级改造将实现政务外网与业务专网共同接入。各区要加强与本区政数局、信息中心联动对接,做好网络规划,将政务外网接入到本区的数字化管理平台当中,实现政务外网与专网并行访问。

  (六)提升网络及信息安全防护水平。各级数字化管理部门要提高网络安全防护意识,明确责任分工,避免信息泄露、电脑中毒及黑客攻击等问题发生,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各级平台应配备符合本区实际情况的网络安全设备,及时更新升级老旧安全设备,做好灾备工作。

  二、立足城市管理工作,技术支撑

  (七)升级建筑垃圾监管平台。我市已经初步建设完成建筑垃圾监管平台,今年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该平台提档升级,通过现有车载定位、视频监控、无线传输等技术,融合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在建筑垃圾监管领域加以应用,实现城市管理由以往路面围堵跟车跑的粗放式管理模式向借助智能化技术手段的精细化管理模式转变,科学高效地解决挖掘、运输、消纳过程中无运输许可证运输、无处置证运输、超载超限、抛撒滴漏、偷倒乱卸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利用新兴技术升级现有系统。加大云计算、大数据、5G、电子标签等新技术的融合应用,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自动发现城市管理类问题、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各类城市管理问题进行自动分拣、派发等,探索智慧城管新思路,提升城市管理智慧化水平。

  (九)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由市局牵头,定期开展全市数字城管业务培训会与经验交流会,鼓励各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科室开展本区内培训活动。通过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促进数字城管从业人员加深专业知识储备,提高业务能力,提升对数字城管技术的掌握,夯实数字城管理论知识,创新数字城管工作。

  三、提高案件办理效能,精细管理

  (十)加强市、区、街三级联动、协调。建立案件处置有效沟通机制,通过召开工作会议或组织现场协调,对存在管理边界不清案件及超期未处置案件进行督查督办。各区、街平台要及时反馈对数字城管工作的问题和意见,问题不积压、不拖沓,提高案件处置效率。

  四、加强政务信息宣传,强化服务

  (十一)加强市、区两级新媒体联动。做好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微博以及市民通APP的运维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鼓励各城区、开发区上报关于数字城管相关的工作亮点,对信息上报及时的城区、开发区在每月考评中予以加分。

  (十二)引导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积极利用新媒体广泛宣传、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提升市民参与感。将数字城管采集案件与公众反映热点问题相结合,将“城管110”市民投诉热线、一网两微市民通APP”等公众投诉问题办理处置情况纳入全市城市管理考核评价,对市民关心的城市管理问题要高度重视,优化投诉受理流程,提高问题解决效率,力争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十三)加大数字城管宣传力度。对本区内数字城管相关情况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工作动态图片、视频资料留存工作,要创新宣传手段,充分利用新媒体多渠道、多方位及时发布各类政务服务信息,提升数字城管影响力。

  五、提升督查整治能力,突出重点

  (十四)提升督查检查智能化水平。进一步发挥“城管通APP”在城市管理督查工作中的作用,利用网格功能模块准确识别各街道(乡镇)管辖区域,提高网格化巡查精准度,推进案件采集派发、整改反馈、问题核查、考核评分等流程精细化,实现网格区域识别准,案件督办效率高,考核评分客观公正的目标。通过车载4G视频监控、无人机、单兵等设备,将重点街路、商圈、校园和公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的城市管理问题进行采集、取证,为城市管理指挥调度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十五)因时因势调整督查检查重点。结合城市管理乱象随季节变化的特征,适时调整占道经营、油烟污染、装修垃圾随意倾倒问题整治和清雪检查等工作重点,提高对市容环卫问题易发高发的重点区域巡查频次,加大对市民通过“城管110”市民投诉热线、一网两微市民通APP”等公众投诉问题的督办力度,切实解决市民关注的身边城市管理问题,提高市民参与城市管理、支持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和热度。

  六、重视工作安排落实,保障实施

  (十六)强化组织保障。各城区、开发区相关领导要高度重视数字城管工作,认真部署,迅速行动,积极落实。要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关键环节,不推诿、不拖沓,将工作干在前面。高标准、高要求推进数字城管二、三、四级平台建设,高效率、高质量完成数字城管案件处置工作。

  (十七)强化资金保障。数字城管建设资金分别由市、区两级财政承担。其中,市级平台建设资金由市财政在城维费中列支,区级平台(包括二、三、四级平台)建设资金由区财政承担。平台建设完成后,市、区两级财政要根据实际需要,合理核算平台运行经费,并在每年财政经费中列支。

  (十八)强化督查检查。市局将加大对各城区、开发区数字城管建设工作完成情况的督查检查力度,对数字城管建设完成情况好的区(县)提出表扬,在每月考评中予以加分奖励;对完成情况差的区(县)通报批评,在每月考评中予以扣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