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办公楼四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5-02-13 15:4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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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楼内各单位、处室: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局已开展了全市市容环卫系统2014年冬季防火行动及安全生产秋冬季专项整治。在前阶段的检查中发现,仍有不及时关闭电灯、电脑,乱扔烟头,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等现象,针对以上情况,为全面抓好局机关本级的安全工作,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求如下:

  1、各处(科)室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并在每间办公室确定一名安全员。每日下班时进行一次防火、防盗安全检查,做到人走关灯、关电脑等用电设备,不得使用与办公无关的用电设备设施,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2、办公楼内外的安全四防设施不得以任何理由及形式遮挡占用。

3、严格落实无烟办公楼的相关规定。

  4、所有人员发现火险、盗情、安全隐患都要及时、准确地向局办公室报告,或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

  5、后勤服务人员下班前按各自职责检查楼内外公共部分的安全情况,保洁人员彻底清除垃圾桶内杂物,夜班人员夜间巡视不少于三次,发现未关闭电灯、电脑等情况要进行拉闸断电。

  请各处(科)室将安全人员名单上报办公室。

 

单 位

房间号

安全员

备 注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