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治全市建筑物楼顶牌匾标识的实施方案

时间: 2019-06-20 16:38 来源: 长春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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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市楼顶牌匾标识设置,净化城市空间,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依据长春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任务

(一)拆除建筑物顶部、骑楼立柱设置的楼顶字及标识。

(二)拆除裙楼顶部设置的楼顶字及标识。

(三)拆除多层建筑设置的牌匾(包括窗户内张贴、悬挂、设置的字、牌、条屏)。

二、整治步骤

(一)制定出台《长春市牌匾标识设置管理规范》,明确标准,为全面实施提供依据。

(二)组织各区城管执法局局长、主管局长、市容科长、中队长、街道办事处主管主任进行学习培训。

(三)全市摸底排查,摸清底数,为下一步全面实施做好准备。

(四)采取一楼一策,先确定每栋楼楼顶字设置新方案后再组织拆除。

(五)先从政府机关开始,按照市直、省直、事业单位、企业先后顺序组织拆除。

三、整治时间

(一)宣传动员阶段(58日至525日)

出台牌匾标识设置管理规范,制定具体方案,开展全面排查,确定牌匾设计,找准突破口,逐一做好宣传动员,成熟一个拆除一个。

(二)集中拆除阶段(526日至7月底前)

认真学习牌匾标识设置规范,掌握标准尺度,合理安排,有序组织,快速推进,对不符合要求的楼顶字全部予以拆除。

(三)总结验收阶段(8月初)

对各城区、开发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集中开展建筑物楼顶牌匾标识整治行动,是当前城市管理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任务,各城区、开发区和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强化落实,积极地推进工作全面开展。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从正面积极引导,对响应政府号召主动拆除的单位予以表扬,对迟迟不动、设置障碍,甚至阻挠执法的单位予以曝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强资金保障。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做好拆除资金预算,积极申请区财政资金支持,确保拆除工作安全、有序、平稳、顺利进行,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四)加强安全管理。拆除现场提前做好预案,请专业队伍,使用专业设备,按操作规程施工,注意防火安全、施工人员安全、车辆和行人安全,防止出现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