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围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 2019-09-26 15:28 来源: 长春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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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序化、洁化、绿化、亮化、美化”的城市环境,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拟利用一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围挡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时间

2019927日至1024

二、整治范围

1、房屋建筑工程、市政路桥工程围挡;

2、市政公用等管线工程围挡;

3、征拆地块、收储土地等现场围挡;

4、装饰装修现场围挡;

5、市容临时遮挡。

三、整治任务

1、应该设置而未设置围挡的;

2、未按标准设置围挡的;

3、已设置围挡出现残缺、破损、脏污等情况的。

四、责任分工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本着“部门统筹、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区为主”原则,由市城管办牵头,市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规自局配合,负责本系统、本行业整治工作的组织和落实;各城区、开发区由城管办牵头,相关部门分工落实。具体分工如下:

1、市建委负责全市本系统、本行业房屋建筑、市政路桥、市政公用等管线工程围挡的问题排查及整治规范;

2、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全市本系统、本行业商家装饰装修遮挡式围挡、电力工程围挡等问题排查及整治规范;

3、市规自局负责全市本系统、本行业收储土地围挡的问题排查及整治规范;

4、各城区、开发区由城管办牵头,负责征拆地块围挡问题的排查、上报,以及按照市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组织相关部门落实各类围挡问题的整治规范。

五、工作步骤

1、排查告知阶段(927日至109日)。根据责任分工,市直相关部门组织排查全市本系统、本行业各类工程围挡问题,各城区、开发区城管办协调征拆部门排查属地征拆地块围挡问题,保证全覆盖,制作台账,填写《全市各类建设工程围挡问题清单》(见附表),于109日下班前统一汇总后报送市城市管理局综合指导处。同时,应履行告知程序,要求责任单位按标准、按时限进行整改。

2、集中整改阶段(1010日至1020日)。根据问题清单,按照责任分工,市直相关部门组织安排本系统、本行业工作人员跟踪责任单位整改情况,现场督办,现场指导,实行销号制度,确保每一处工程现场按标准、按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于1020日下班前,将本系统、本行业整改完成情况统一汇总后,报送市城市管理局综合指导处。

3、检查验收阶段(1021日至1024日)。市城市管理局与市建委、市规自局成立联合检查组,按照问题清单及完成情况统计表,逐区逐街道检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六、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各城区、开发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坚决贯彻执行全市统一安排,深刻认识冬季冰冻期对维护市容环境的不利影响,要提前部署,提早行动,确保今冬成为史上最整洁、最有序的工程围挡管理年。

2、提出标准,明确任务。针对各类工程围挡现状,未设置围挡或新建围挡的,按照市建委制作的标准围挡图集统一设置,征拆地块、收储土地、装饰装修等现场围挡要规范设置;围挡残缺、破损、脏污的,要修复原貌、冲洗粉刷、更新更换;工程竣工的,要及时拆撤围挡,平整场地,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3、做好总结,全市通报。市直相关部门要做好全市本系统、本行业建设工程围挡问题整改总结工作,于1025日下班前统一汇总后报送市城市管理局综合指导处。对于重视程度不够、工作落实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市、区两级管理责任部门和整改责任人,将予以全市通报,并在主流媒体上曝光。

联系人:金维森,联系电话:18743299989

电子邮箱:zhzdc413@126.com

 

附件:全市各类建设工程围挡问题清单

 

 

 

                    长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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