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时间: 2024-03-08 09:5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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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以强化法治思维,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水平、完善城市管理领域法治规章制度为工作目标,长春市城市管理局立足实际,研究推进新发展阶段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完善法规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重点对象普法教育,全面推进城市管理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重要文献,局党组多次召开法治专题讲座,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制定下发《城市管理系统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分别对学法、普法、执法办案、法治宣传等重点工作提出安排和部署,并逐项督导落实。

(二)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一是学习宣传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为行政执法人员正确理解行政处罚程序内容提供帮助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公共法律法规,并熟练掌握城市管理系统相关专业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二是以案践法,以案讲法。结合理论对比法院及仲裁委发布的代表性、权威性指导案例,进行实践研究探讨,分析各类执法事例的调查事实、收集证据、适用法规、办案程序等问题,充分讲法说法,推理执法事例的复议、诉讼以及问责全过程,研判可能发生的所有情形及后果,使抽象的法学理论更加容易理解,从而推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全年多次开展执法人员及协管人员集中培训授课,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证据意识、诉讼意识、大局意识”。

(三)推动科学立法与集体决策

一是完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及时清理废止有悖于上位法、经济发展、改革需要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制度,确保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无冲突。

二是建立专业化法律专家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三是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公布《长春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细化基准(试行)》,明确情节轻微、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的具体情形。    

(四)明晰机构权责,严格执法办案

 一是依据局“三定”方案及工作实际,修订《长春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局机关处室职责及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明晰内部职责分工,推动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抓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证件发放工作。推进使用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执法程序,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持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调取各区局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柔性执法“一案三书”办案卷宗,组织进行自行检查和交叉互检,不断提升法律文书制作质量水平

三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把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到实际执法工作中,有效监督行政权力运行。强化行政决策程序意识,抓好执法者尊法守法,用纪律约束执法者转变执法方式。

四是严格落实“721”工作法,让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继续推行先教育、后整改、再处罚的“三段式”执法模式。

(五)积极践行法治,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全面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定《长春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优化政务环境、市场环境、要素环境、法治环境。进一步梳理行政许可事项、内容、流程,强化行政许可的规范、监督和指导工作,组织行政审批考评交叉互检审批档案520余份。制定《长春市城市管理局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过对营商环境领域中影响政府形象、社会重点关注、企业急难愁盼、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二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放”出活力和动力,“管”出公平和秩序,“服”出便利和效果。下放城市管理领域全部行政处罚权,压缩办理时限,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办理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压减到1个工作日,极大地提高了企业办事效率。

三是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检查对象、检查人员等信息,编制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指导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开展行政检查。

 四是修订完善全市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检查方面行政执法“四张流程图”。严格按照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和“首违不罚清单”开展行政执法活动,通过下达“行政建议书”、“信用承诺书”、“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一案三书方式做到行政执法留痕备查。

(六)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水平

落实府院联动工作机制,联合下发《长春市城市管理局、司法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对照近三年行政败诉案件通报内容,督导各区研究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杜绝败诉案件再次发生。近三年以来各城区及开发区局行政执法败诉案件数量呈现逐年递减。

 ()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一是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和国家基本法律,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二是拓宽普法宣传渠道,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培训,积极践行在执法过程中实时普法。利用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街路LED条屏、临街企事业单位和商铺LED显示屏等宣传载体播放法制宣传标语、漫画、微视频等。不断拓展“报、网、端、微、屏”等法治宣传传媒形式,使互联网变成普法创新发展的最大增量。

三是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大力宣传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突出宣传民法典,制定《2023年城市管理局“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方案》,开展民法典进机关专题学习活动和城市管理系统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深入落实“12.4”宪法宣传日、宪法宣传周、宪法学习考试等活动,丰富宣传形式,争当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模范。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运用法治思维利用法治方式化解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个别执法人员的执法思想和执法行为仍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执法工作要求;宣传教育承载法治理念还需进一步加强,受工作量大任务繁重等影响,教育时间缩减,宣传方式单一、手段有限,缺乏创新

三、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自觉学习,促进学以致用。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用法律法规武装头脑,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

(二)严格程序,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完善城市管理法规体系,理顺机关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完善各项城市管理标准和体系,并养成工作习惯,使城市管理常态化、精细化,避免突击式、运动式。

(三)精细管理,打造整洁环境。深入开展“走遍长春”专项行动,组织专题调研活动19次;以“减量化”思维开展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去除一切不合时宜的广告条幅、有碍瞻观的围挡围墙、损害公平正义的违法建设、重复多余的市政设施,清理各类违规占道行为,特别是占用紧缺停车资源的地桩地锁。同时,将“精细化”落实到细枝末节,提高清扫保洁和冬季清雪作业质量,强化薄弱区域管理,重点加大对居民小区(重点是老旧散、弃管小区)、建筑前区等区域的管理力度,提升户外广告、牌匾、围挡设置水平。

(四)加强宣传,推动全员普法。局党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案践法,以案讲法;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利用全市LED大屏幕和条屏宣传法律法规,组织执法人员观看行政案件庭审视频等活动。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围绕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法治建设。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

(二)围绕素质能力培养,落实普法。组织本领域业务骨干、律师等现场指导一线执法人员,运用贯彻讲解、监督指导、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约谈讲解等方式,落实执法全过程普法。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优化政务环境、市场环境、要素环境、法治环境。坚持服务群众理念,做好营商环境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