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量公示
长春市餐厨垃圾处理中心依据《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84-2012)》、《长春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70号)和《吉林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评价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全市餐厨废弃物处置量进行公示。现将2024年四季度的餐厨垃圾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2024年四季度处置量公示表
月份 |
餐厨垃圾处置量(吨) |
10月 |
5223.03 |
11月 |
5255.53 |
12月 |
5773.43 |
合计 |
16251.99 |
2025年1月2日
(初审人:张东来;复审人:卢志超;终审人:钱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