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容环卫局:
你局《关于调整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内设机构的请示》(长容环〔2011〕41号)收悉。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工作,经研究,同意将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原有内设机构重新调整为办公室、财务科、综合科、渣土管理科、征费管理科、三道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管理科、裴家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管理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管理科(对外挂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牌子)、有机废弃物处理场管理科(对外挂长春市有机废弃物处理中心牌子)、有机废弃物循环利用研究室。其他不变。
请及时到市编办办理机构编制管理证信息调整变更事宜。
长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